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7461号
杨定营: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壹比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定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赵璐瑜
联系电话:025-8376852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