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童仁礼诉诉童守国、狄恒兰民间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0-03-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8307

童守国

本院受理原告童仁礼诉与你、狄恒兰民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连带归还原告借款28万元,并偿付利息72050)、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桥林人民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年三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徐小虎

联系电话:025-83768681、025-8376868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