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500-2号
宋旭:
本院受理原告周来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永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二О二О二月二日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768789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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