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8642号
湖北省黄梅县云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永生诉被告湖北省黄梅县云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上午9:30于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1月31日上午9:30开庭审理。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