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补充公告
(2019)苏0111民初8114号
董越:
本院受理原告沈良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于南京浦口区浦园路11号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现因本院整体搬迁,开庭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原开庭日期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
二○二〇年一月二日
承办法官:张茗
联系电话:025-83768723、025-8376872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