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6827号
欧阳永鸣:
本院对原告陈娟与被告欧阳永鸣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6827号民事判决书【1、准予原告陈娟与被告欧阳永鸣离婚;2、婚生子欧阳子涵由原告陈娟监护抚养,欧阳永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次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至欧阳子涵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此款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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