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4146号
上海舒上电梯装潢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舒上电梯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4146号民事判决书(一、解除原告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舒上电梯装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二、被告上海舒上电梯装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原告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128236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65630元。三、案件受理费4146元,由被告上海舒上电梯装潢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52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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