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767号
武步霞: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
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7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张秀云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柳林
联系电话:025-8352395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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