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催1号
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
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受理了钛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据号码为21605094,出票行为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收款人为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银行本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2019)苏0111民催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承办法官:赵璐瑜
联系电话:025-8352392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简案团队(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