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5166号
褚飞、郑国伟:
本院受理原告崔学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二О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承办法官:成子忠
联系电话:025-8352396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