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娟诉欧阳永鸣离婚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6827

欧阳永鸣

本院受理陈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一九月二十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