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宣德宝诉被告毛可文、邵世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9-08-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9410

毛可文

本院原告宣德宝诉被告毛可文、邵世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邵世泽对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撤销(2018)苏0111民初941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二、判令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毛可文的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三、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十六

 

 

 

承办法官:米庆光

联系电话:025-8352399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