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初8788号
李理想:
本院对原告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理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878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南京辉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
承办法官:王宠俊
联系电话:025-8352958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