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马国明诉李维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19-07-3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0111民初2848号

李维俊

本院受理原告马国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1民初2848号民事裁定书(按原告马国明撤诉处理)

一九七月二十九

 

 

 

承办法官:李敬宇

联系电话:025-8352955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