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磊诉被告韩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苏0111民初2479

韩海军:

本院受理陈磊诉被告韩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0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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