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111民特10号
本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吴国霞申请宣告李志刚死亡一案。申请人吴国霞称,李志刚,男,1969年10月2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610402196910291253,汉族,籍贯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9号3栋302室,原住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102幢1101室,自2014年12月13日起至今一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李志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志刚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志刚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志刚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应良华
联系电话:025-8352393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