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8354号
南京世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冯珊诉被告南京世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8354号民事判决书(1、解除原告冯珊与被告南京世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2、被告南京世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冯珊2018年5月至7月工资99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950元,共计148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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