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7298号
南京嘉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玉山、江苏润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2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原告胡玉山、江苏润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俞昌盛
联系电话:025-83523955/955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