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8290号
南京万欣和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雅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8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南京雅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万欣和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签订的《租赁协议》,被告南京万欣和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空房屋并返还原告南京雅博科技有限公司;二、被告南京万欣和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雅博科技有限公司房租151000元、电费1108元和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实际腾空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按11000元/月计算)及逾期利息(2018年10月31日前以151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2018年11月1日后以次月1日起按月租金11000元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息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3582元,保全费1420元,合计5002元,由被告南京万欣和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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