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7218号
赵宏龙:
本院受理原告赵宏福诉被告赵宏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街道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5239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