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林广、被告张广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9-02-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1319

张广俊

本院受理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王林广、被告张广俊融资租赁合同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林广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1319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十四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52396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