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上诉人卢学龙就(2017)苏0111民初1023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公告
日期:2019-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0111民初10231号

王永庆

本院受理原告卢学龙诉你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10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二十六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529584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