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郑敏诉王丽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4355

王丽:

本院对原告郑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0111民初43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徐馨

联系电话:025-8352393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