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111民初9485号
余阿雷、温州德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北德高石材制造有限公司:
上诉人吴跃虎、湖北德高镁业有限公司就(2017)苏0111民初948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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