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苏0111民初7131号
邓勇:
本院对原告凌燕诉被告邓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713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邓勇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凌燕违约金1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俞勤
联系电话:025-835239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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