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上诉人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8)苏0111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公告
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0111民初2183

耿果河:

本院对原告南京友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耿果河、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江苏君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2018)苏0111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52399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