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蔡传斌诉唐建元、郭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252号

唐建元、郭娟

本院受理原告蔡传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街道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一九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安

联系电话:025-8352399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