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8)苏0111民初2792号
周华丽:
本院受理王子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111民初279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周华丽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十日起偿还原告王子龙借款2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52950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