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陈震国诉王德亮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日期:2018-08-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8)苏0111民初543

王德亮

本院受理原告陈震国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书送达后,陈震国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二O一十三

 

 

 

承办法官:汪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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