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卞家敏诉南京明发通能计算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7-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11民初7171

南京明发通能计算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卞家敏诉你与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7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七月十八

 

 

 

承办法官:鄢志文

联系电话:025-83529584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