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苏0111民初3894号
丁学伟、南京美素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芹诉你们及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姓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王芹不服本院作出的(2017)苏0111民初3894号民事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一八年七月三日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52393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