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神力起重机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5-0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苏0111民初8930

江苏神力起重机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7)苏0111民初8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一八年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52396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