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马军诉马历、马靖、马红法定继承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18-04-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0111民初7525

马红:

    本院受理原告马军诉被告马历、马靖、马红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张茗

联系电话:025-8352394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