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同珵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南京斌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俞永斌、孙礼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3-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11民初3863

南京斌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俞永斌、孙礼英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同珵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0111民初3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八

公告编号

公告类型

民事判决书

处理级别

公 告 费

报纸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

收件人姓名

徐小虎

邮    编

211800

承办法官

徐小虎

固定电话

835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