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上诉人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2017)苏0111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公告
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苏0111民初3694号

王忠:

    上诉人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2017)苏0111民初369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

签发人:王宠俊

经办人: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