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袁凯、上海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董其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苏0111民初7565

董其亮

本院受理原告袁凯、上海伟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7)苏0111民初7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十三

承办法官:张晖

固定电话:025-8352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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