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佰星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中煤长江徐州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苏0111民初6914

中煤长江徐州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元广和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佰星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7)苏0111民初6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十二

承办法官:俞昌盛

固定电话:025-8352395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