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7)苏0111民初9456号
江苏苏商房产销售有限公司、冯萍、张永生、南京赢未来隆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赢未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云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张海霞
联系电话:025-8352955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