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7)苏0111民初7029号
日照市东港区味品集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潘自强诉你们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日照新奇特水产贸易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张晖
联系电话:025-8352396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