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明宏模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华博模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18-0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7)0111民初8311号

南京华博模塑有限责任公司

本案受理原告南京明宏模具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8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二十八

 

 

 

承办法官:张海霞

联系电话:025-83529552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