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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浦”树新“枫” | 浦口区“浦和学堂”揭牌仪式在永宁法庭举行
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浦口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1日下午,浦口法院联合浦口司法局在永宁法庭举行“浦和学堂”(浦口区人民调解实训基地)揭牌仪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浦口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刘玉冬出席活动。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英作欢迎致辞。


史俊、刘玉冬为“浦和学堂”揭牌


作为浦口法院与浦口司法局共同成立的浦口区人民调解实训基地,“浦和学堂”的揭牌成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和书院式指导调解的创新实验,为浦口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浦口司法局局长赵庆介绍了“浦和学堂”的建设方案。赵庆局长指出,“浦和学堂”要依托永宁法庭,因地制宜,明确创新目标,“一张蓝图”描绘前景;稳步落实方案,“四根支柱”搭建基地;完善配套机制,“三层保障”固本强基;建设“课程内容实战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导师资源多元化”的人民调解实训基地,为全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提供“资源整合、信息融合、力量聚合”的指导和培训。



刘玉冬书记强调,“浦和学堂”的挂牌成立是构建浦口区“四调”联动协同工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具有显著意义。要以此为契机,立足高起点,构建科学培训体系;严把质量关,打造精品培训项目;壮大人才库,培养专业师资队伍,将“浦和学堂”建设成为人民调解培训指导的浦口新标杆。


陈海英、赵庆为实训基地的导师颁发聘任证书



活动还聘任了“浦和学堂”首批实训导师,发布了《类型化纠纷调解指引(人身损害赔偿篇)》,并开启第一堂课《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指引解读及案例讲析》。

下一步,浦口法院将以“浦和学堂”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助力浦口区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的飞跃,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浦口处处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