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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浦” 树新“枫”丨浦口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3月28日下午,浦口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发祥主持。

会上,立案庭、江浦法庭、桥林法庭、永宁法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汇报了“融合法庭”建设情况、“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下一步创建工作的具体打算。

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海英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整合基层各方解纷力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有力手段。全院要锚定争创目标,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调动全院参与创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起统筹谋划责任,定期听取法庭争创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努力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凝聚服务保障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全院合力。

二是践行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解纷组织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及时分析研判个案类案中的共性问题,找准诉源症结,为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做实指导调解职能

建立常态化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机制,通过裁判案例示范、调解技能指引、举办培训班等途径,将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传递到基层。

四是打造品牌特色,着力培树先进典型

三个法庭要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案件类型和传统优势等情况,立足现有的特色品牌,在突出亮点、提升品牌文化影响力上下足功夫。

下一步,浦口法院将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作为一以贯之的行动指南,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