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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乡土



近日,浦口法院永宁法庭充分发挥“法润乡土”法官驿站功能,多次深入汤泉街道龙华社区,与司法所、社区网格员、调解员、村支书多方联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因承包地苗木归属问题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为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
案情介绍
原告邱某与被告闻某承包地相邻,十余年前双方在土地分界的公共机口上种植栾树。2021年底,被告闻某为保障承包地中种植的木槿正常生长,将公共机口上种植24棵栾树交由另一被告邱某帮忙砍掉拖走,邱某拖走后将树以190元的价格售出。原告邱某发现后报警,经公安、社区等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能解决,被告认为自己受到了巨大的屈辱,甚至以死相逼,双方矛盾逐步升级。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8400元。
永宁法庭鄢志文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案件的主要矛盾系公共机口的树木归属问题,遂联系司法所、社区网格员、民调组织、村支书等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但由于时间跨度大,而且栾树在适宜的环境下还能继续繁殖等原因,根本无法确认被砍的栾树到底是归谁所有。通过多方沟通和交流,法官了解到栾树在当地农村非常普遍,其特点易存活,前几年价格比较高,但是目前市场价格非常低。法官随即以此为切入点,通过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同时宣导睦邻友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新时代的农民,讲法治的同时,更应该真诚大气,展示我们新时代农民的风貌。

经过法官的多次劝说,双方也都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被告承诺机口上的其余栾树自己均不予干涉,全部由原告自行处置,原告考虑到剩余栾树相关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愿意握手言和。被告邱某也将出售栾树所得的190元现场返还给原告,最终该案得以调解。
法治先行,德润人心。我国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永宁法庭以“法润乡土”品牌为服务载体和平台,充分依托法官驿站的触角,融入乡村治理新体系,倡导“德法同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便民诉讼、培育良好乡村民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诉讼活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乡村良法善治,助推乡村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