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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动态】“一增一减”护航营商环境
日期:2020-11-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11月16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浦口法院发布宁浦法【2020】71号《关于印发<关于破产管理人经费保障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及宁浦法【2020】72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免诉讼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这是浦口法院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对破产管理人经费管理和使用及营商环境诉讼费用减免作出规定。

“一增”破产费用专项基金。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是协调完善破产配套制度,提升破产法治水平的必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管理人在企业破产和公司清算程序中的作用,避免经费成为管理人发展的掣肘,有利于激发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一减”营商环境诉讼费。各类商事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诉至法院是常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有利于充分发挥诉讼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促使当事人各方选择适当、快捷方式解决纠纷。

营商环境的打造需要法院的高质量司法作保障,浦口法院以“一增一减”两份文件践行司法承诺,为浦口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