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院动态

绿色执行助环境保护——浦口法院执行局善意文明执行力促清理工厂废液
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经浦口法院执行局统一部署实施,对南京某光电仪器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集中清理氧化车间废液并将车间返还申请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更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重要体现。

案情介绍

南京市浦口区某电镀厂申请执行南京某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南京某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将氧化车间废液清除,并将车间返还给南京市浦口区某电镀厂。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将车间内废液清除并返还,故该电镀厂向浦口法院申请执行。


因废液属于危险废物,直接排放将污染环境,且该车间数十池废液重金属含量不一,处理方式不同。故执行局执行人员多次深入车间走访,实地勘察,并积极组织当事人和第三方有资质处理废液的机构沟通协调,经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在属地街道环保科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完成了氧化车间废液的清理工作,并明确了每一桶废液的流向,确保转运完毕。

自2020年最高院出台《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来,浦口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权威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该案的强制执行充分发挥了执行工作职能的优越性,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当事人利益的和谐统一,彰显了浦法人“绿色执行”的司法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