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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浦口法院执行员马亮善意执行化解邻里纠纷
日期:2021-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群众利益无小事。柔性执法,妥善解决邻里纠纷,一直是执行工作重点之一,不仅是善意文明执行的体现,也是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要求。

被执行人付某某因发现隔壁邻居即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在两家之间的淌水沟边垒石头,怀疑李某某想改变淌水的方向,遂争吵并动手扔掉石头,继而与李某某相互撕扯并殴打,致李某某身体多处损伤。付某某被浦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付某某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李某某遂向我院申请执行,鉴于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我院执行员马亮多次赴乌江镇林蒲村被执行人家中调解协商,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履行义务。多次沟通未果后,执行员对被执行人住处进行搜查并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我院,最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共计一万八千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马亮法官表示,该案系邻里纠纷且双方当事人均为老年人,直接强制执行必然导致矛盾激化,而冷静沟通协调再配合一定的强制措施,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举措,讲人情,明理法,才能真正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