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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院、江北新区法院联合召开首次构建司法协同工作机制座谈会
日期:2023-10-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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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江北新区、浦口区高质量发展,10月23日,江北新区法院和浦口法院联合召开构建司法协同工作机制座谈会,两院领导班子及团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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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江北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吴焱,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陈海英共同会签了《关于构建司法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随后两家法院围绕信访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立跨地域执行受理协同机制进行深入交流。



陈海英表示,江北新区法院与浦口法院司法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提出的“四个新”要求的具体尝试。江北新区法院与浦口法院构建司法协同工作机制既是深化两区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也对未来进一步深化沟通、完善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凝聚共识,共同施力,形成两区法院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司法为民合力

当前江北区域融合发展任务繁重、社会治理面临更多挑战,这对法院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等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江北新区法院和浦口法院之间要继续完善“立审执破”的全链条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协同做好江北区域的司法审判工作。

要深化交流,加强互动,搭建两区法院常态长效、多元共享的良性互动平台

在加强司法协同工作的进程中,两区法院要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相互推送、交流工作经验,根据区域特点,开展交流对接,集中研讨分析,统一裁判尺度,及时交换意见,对于跨域矛盾纠纷做到外联内治、联合调处。常态开展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司法、执法领域内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通报交流,难题共答,协商解决。联合开展审判业务培训、调解员培训和司法辅助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

要攻坚克难,协同共治,完善两区法院机制创新、畅通融合的司法协同路径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主线。面对当前跨域诉讼服务机制不够顺畅、裁审尺度不够统一、协调合作机制不够顺畅等难题,面对江北一体化融合建设的共同目标。两区法院要围绕高质量和一体化建设两个关键,以建立互帮互助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维权为基本原则,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建立两区法院信息共享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为江北一体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吴焱表示,江北新区与浦口区一体而生,地理相近、人缘相亲、产业相融。司法领域的协同既是两区融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五个一体”的重要保障。会签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是构建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协同机制的全新起点,今后:

01要坚持政治引领,共同树牢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把两院工作摆在江北新区浦口区融合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服务保障重大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推进法院职能作用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两区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02要坚持聚焦重点,共同提升司法协同工作效能

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工作主线。以诉讼服务协同为起点,推进跨域诉讼服务异地通办、一体通办,完善委托事项协作办理机制,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升诉讼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为群众提供更高品质的诉讼服务;以审判执行协作为内核,强化跨域联动,深化共商共享,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共同提高服务区域法治的工作水平,让司法协同转化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以队伍交流协作为抓手,整合好、发挥好各自人才队伍优势,开展覆盖党建、学术研讨、业务交流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活动,在互动中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合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03要坚持创新发展,共同打造新时代司法协同样板

要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握江北新区、浦口区“五个一体”融合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在不断夯实传统司法协作项目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协同领域,创新协同机制,依托智慧法院提升协同效率,增强区域法治竞争力,努力以“协同司法”服务保障“融合发展”。

此次会议标志着两家法院常态化、制度化司法协同机制的建立。随着协作机制意见的签订,两家法院将在更多领域衔接,更深层面交流,更大力度合作,推动司法协同走深走实,共同打造南京法治建设新高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江北新区法院诉服中心、文化展馆、大法庭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