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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力促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9月29日上午,浦口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力促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浦口法院破产审判服务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成效,通报破产审判创新机制与方法,并回答媒体提问。浦口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晖,民二庭庭长俞昌盛及相关代表出席会议。



破产审判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运行

    俞昌盛庭长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去年以来浦口法院破产审判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截至2022年8月,浦口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375件,其中实体破产、清算案件177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342件,其中审结实体破产清算案件154件。通过审理审结大量破产案件,共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逾200人,职工债权金额1260余万元全部清偿,清偿率达到100%,盘活不动产逾49万平方米,化解债务40.28亿元,涉普通债权人404人。




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

    浦口法院探索实施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制定执转破简化程序流程,推动和构建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债务人资产、债权人人数较少、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或预计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列为简单破产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简化送达方式,缩短程序时间,施行债权人会议“一会了”机制,指导管理人建立线上、线下会商表决机制,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

延伸破产审判司法服务触角

    浦口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切入点,自查短板,征求意见,在破产审理中传递司法温度,创新工作方法,对四家重整企业定期回访、听取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释明、建议函长效化工作机制,为重整中的中小微企业在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综合管理部门或第三方征信类机构、中介机构的征信修复、失信删除、撤销、豁免等方面提供司法服务。

大力强化破产司法宣传

    浦口法院持续以官网、公众号“营商动态”专栏强化破产司法宣传,定期发布破产案件信息、典型案例;定期向上级和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破产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4篇案例获市级通报肯定;组织破产课题组专项研究、调研破产课题,向上级法院、法学会、媒体等报送调研成果;送法上门,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邀请百名企业家参与旁听庭审、座谈会、介绍法院工作,集中征求意见。


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张晖副院长重点介绍了浦口法院在破产审判创新机制与方法领域的完善与改进举措。


破产管理人机制

    为深入推进管理人选任和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浦口法院逐步构建破产管理人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破产管理人职责清单暨工作程序,定期召开管理人会议,以PPT形式集中培训破产管理人;成立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工作小组,探索重整案件以竞争选任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推进管理人补助发放工作,以营商环境、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平台机制,获得政府支持,落实企业破产保障费用来源于财政拨款的规定,实施无产可破管理人履职经费激励机制;建立管理人综合考评、动态考核机制,以“一案一考”方式定期对管理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纳入管理人履职档案。

破产金融

    与中行江北新区分行合作,在浦口法院破产管理人办公室投入使用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管理系统,破产管理人线上办理破产事务,集中监管破产财产、降低破产费用,以金融手段增加破产财产,为破产企业提供定向融资。

府院联动

    根据“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具体要求,陆续设立营商环境办公室、府院联动办公室和管理人工作室,三室联动,共同推进破产、清算案件高效、快速办理。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共裁定受理、审理国企改革涉破产、清算案件115件,占全区排查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的41.2%,审结77件,清理国有资产逾4500万元,清退僵尸企业、三无企业77家。通过跨区府院联动,实现一破产重整企业二次重整成功,并重新开工建设。



    张晖副院长表示,近两年来,浦口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始终围绕服务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下一步,浦口法院将深入贯彻法治创新工作理念,紧盯党委和上级法院目标和任务,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浦口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