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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入选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优秀案件
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2020年度十大典型、十大优秀案件”颁奖典礼。本次评选出的十大典型(优秀)案件,是从全市两级法院办结的近25万件案件中优选而出的精品,浦口法院刑事审判庭徐文露法官主审的“注水牛肉案”被评为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优秀案件。

案情简介

2017年以来,被告人许某广开始在安徽省全椒县十字镇开设屠宰场,2018年3月雇佣被告人李某国、张某礼等人从事宰牛工作。同年6月,为了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非法利益,许某广安排李某国、张某礼等人采用胶管插入牛胃内的方式对活牛强行注水,后由被告人许某对在“许某对牛羊肉经营部”以28.5元每斤的价格销售,部分销售给南京市秦淮区长虹路武某东的“清真牛羊肉”店,部分销售给许某胜(另案处理)。

2017年以来,被告人董某祥在安徽省来安县水口镇开设屠宰场,2018年2月雇佣被告人孙某伟等人从事宰牛工作。为了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非法利益,董某祥要求孙某伟给部分牛注水再宰杀。自2018年9开始,孙某伟在董某祥的要求下对每头活牛先注水后宰杀,生产的牛肉以28.5元每斤的价格,部分销售给南京市秦淮区长虹路武某东的“清真牛羊肉”店。被告人武某东系长虹路“清真牛羊肉”店铺负责人,武某东在明知被告人许某对、董某祥销售的牛肉为注水牛肉的情况下,购买并销售。

经查,2018年10月11日至同年11月16日期间,被告人许某对向被告人武某东销售注水牛肉,价值人民币827039元;2018年9月4日至同年11月14日期间,许某对向许某胜销售注水牛肉,价值人民币1349849元。2018年9月10日至同年11月16日期间,董某祥向武某东销售注水牛肉77842.7斤,价值人民币2218517元。

开庭审理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许某广、许某对、董某祥、武某东等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判处从犯李某国、张某礼、孙某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并将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上述判决。

典型意义

该案的七被告人作为经营和从事屠宰牛多年的工作人员,为了增加牛肉重量以牟取利益,采用残忍手段给牛注入不符合直接饮用标准的自来水,运输至南京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高达数百万元,造成对公民人身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潜在危险性,且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作为审判机关,浦口法院将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为百姓的生命健康树立最为有利的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