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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院高分通过省5A级数字档案室验收
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2月14日上午,浦口法院召开创建省5A级数字档案室评估会。江苏省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处副处长蒋余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三级调研员李兴银,南京市‍‍‍‌‌‍‍‌‍‌‌‌‍‌‍‌‌‌档案馆信息化处副研究馆员杨忠辉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浦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高峰,市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天虹、档案科科长刘杉,浦口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明,综合办公室主任罗正勇及档案室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处副处长蒋余芬主持。






经专家现场评分,浦口法院最终以99.8分的佳绩高分通过验收。该项验收的通过,是继今年10月份通过省五星级档案室创建验收后的又一重大成果,是江苏省法院系统第一家在一年内同时通过省五星级档案室和省5A级数字档案室最高荣誉的法院。



陈高峰院长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浦口法院在省、市法院档案部门及区档案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按照“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总体思路,扎实组织开展省五星级档案室和省5A级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各项创建准备工作已按计划完成。浦口法院也一定会珍惜此次机会,虚心向各位领导、专家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找差距,弥补不足,不断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工作,力争使浦口法院的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后,省档案馆蒋余芬副处长宣读了专家组成员名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三级调研员李兴银组长介绍了评估会议程。



何明专委汇报了浦口法院省5A级数字档‍‍‍‌‌‍‍‌‍‌‌‌‍‌‍‌‌‌案室创建情况。



罗正勇主任汇报了省5A级数字档案室自评情况,现场进行了系统演示并接受了专家的提问质询。

最后,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观看演示、质询讨论、材料审查和综合评估后认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创建省5A级数字档案室工作的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申报材料齐全,数字档案室建设成绩突出,对照《江苏省数字档案室等级评估细则》,评定总得分为99.8分,各项指标均符合《江苏省数字档案室等级评估办法》规定的5A级标准,评估予以通过。